?
【內容導航】:
(一)卷煙最低計稅價格的核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費稅第四節計稅依據的內容。
【知識點】:卷煙最低計稅價格的核定
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煙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范圍為卷煙生產企業在生產環節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卷煙。
計稅價格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卷煙批發環節銷售價格扣除卷煙批發環節批發毛利核定并發布。計稅價格的核定公式為:
某牌號、規格卷煙計稅價格=批發環節銷售價格×(1-適用批發毛利率)
卷煙批發環節銷售價格,按照稅務機關采集的所有卷煙批發企業在價格采集期內銷售的該牌號、規格的卷煙數量、銷售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其計算公式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已經核定計稅價格的卷煙,生產企業實際銷售價格高于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并申報納稅;實際銷售價格低于計稅價格的,按計稅價格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并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