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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銷售數量的確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科目第三章消費稅第四節計稅依據的內容。
【知識點】:銷售數量的確定
銷售數量具體為:
1.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數量;
2.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應稅消費品的移送使用數量;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量;
4.進口的應稅消費品,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