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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爭議的范圍包括: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2.勞動爭議解決方法
①自行協商或請工會等第三方共同協商達成和解
②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③勞動仲裁
④法院訴訟